美国对中国最新关税政策
2025年4月5日起
原有税基础上(含之前的税政策),继续增加“对等关税”!对中国新增加34%关税,那么意味着2025年产品关税原基础上增加10%+10%+34%!
2025年5月2日起
美国将正式取消对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、货值低于800美元的包裹关税豁免政策。(取消T86清关免税政策)
其他国家的“对等关税”,日本24%,欧盟20%,越南46%,英国10%,柬埔寨49%,中国台湾32%,日本24%,南非30%,印度26%,韩国25%,泰国36%,瑞士31%,印尼32%,马来西亚24%。
2025年5月14日起
10%(最低基准关税)+20%(芬太尼税)+24%(2025年8月12日前暂停)=30%额外新增关税
2025年6月23日起
钢铁衍生产品增加到50%关税,总税率=301附加税25%+芬太尼关税20%+钢铁衍生产品关税50%
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
降低对中国进口商品而征收的所谓“芬太尼关税”,税率从 20% 降到 10%。
2026年2月24日起
美国将终止依据美国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加征的对等关税和“芬太尼”关税。其中对原产于中国(包括香港,澳门特别行政区)的商品取消加征10%对等关税和10%“芬太尼”关税;同时引用美国《1974贸易法案》第122条款,自美东时间2026年2月24日凌晨00:01起对全球进口美国的商品加征10%临时关税,有效期为150天。
调整前:综合税率35% = 基础关税 + 对等关税10% + 芬太尼关税10% + 232/301条款关税
调整后:综合税率25% = 基础关税 + 122条款关税10% + 232/301条款关税
2026年7月24日起
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加征10%至12.5%的额外关税,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发往美国商品适用12.5%税率档位。同时依据同一法律第122条征收的10%全球临时关税因法定150天期限到期,于同一时间终止。
对中国内地发往美国的电商产品主要影响
1、不在原有对华301关税范围内的产品(如部分家居用品、玩具、普通电子配件等)
调整前:基础关税(MFN税率) + 10%(122条款关税)
调整后:基础关税(MFN税率) + 12.5%(新301条款关税)
2、在原有对华301关税范围内的产品(如部分纺织品、机械设备等,原有301税率7.5%-25%不等)
调整前:基础关税(MFN税率)+ 原有301关税+ 10%(122条款关税)
调整后:基础关税(MFN税率)+ 原有301关税+ 12.5%(新301条款关税)
变化:新301关税与原有301关税叠加征收
